Nint holdings

Nint服务共同使用条款
(Nint ECommerce、Nint ECommerce Free、Nint采购)

第1条(适用范围)

本使用条款(以下称为”本条款”)适用于株式会社Nint(以下称为”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及将来提供的服务(以下称为”本服务”)的使用,并在本公司与使用本服务的人员之间适用。

  • Nint ECommerce(付费制,提供免费试用版)
  • Nint ECommerce Free(免费)
  • Nint采购(付费制,提供免费试用版)

第2条(定义)

  • (1) 用户 指同意本条款并与本公司签订了有关本服务使用合同(以下称为”使用合同”)的法人或个人,统称为付费用户、试用用户、Free用户、采购用户。
  • (2) 付费用户 指获得本公司许可并需支付使用费用的用户(不包括试用用户和Free用户)。
  • (3) 试用用户 指在本公司规定的期限内,经本公司许可免费使用付费服务的用户。
  • (4) Free用户 指仅使用本公司Nint ECommerce Free服务的用户。
  • (5) 采购用户 指仅使用本公司Nint采购服务的用户。
  • (6) 本网站 指本公司为提供本服务而运营的网站。本服务通过本网站提供给用户。
  • (7) ID等 指为了使用本服务而需要的,由本公司指定的ID、密码和密钥。
  • (8) 用户信息 指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要求用户提供的某些信息。
  • (9) 本数据 指为本服务管理的服务器中保存的各种信息及通信记录。
  • (10) 知识产权 指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

第3条(条款的变更)

  • 1. 本公司可在变更本条款时至少提前两周通知用户。
  • 2. 用户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同意变更后的条款。

第4条(通知及补充事项)

  • 1. 本公司可通过网站公告或电子邮件通知用户。
  • 2. 公告时生效,邮件发送时生效。
  • 3. 网站公告的FAQ等也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第5条(使用合同的成立和入会)

  • 1. 申请者需同意本条款并通过申请表格申请使用本服务。
  • 2. 本公司在审查后通知申请者,并正式签订使用合同。
  • 3. 本公司保留接受或拒绝申请的权利。
2019年10月15日制定・施行
2024年10月1日改定
以上

第6条(本服务的使用目的)

用户仅可为本公司事先许可的商品生产、批发、零售业务,或用户自身进行的营销活动使用本服务。

第7条(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 1. 付费用户需向本公司支付本服务的使用费用。然而,若申请书中第三方代付本服务的费用,且经本公司同意,则该第三方承担支付义务。
  • 2. 使用费用及支付条件在申请书等中规定。若未在申请书中规定,则以本公司向付费用户发送的账单为准。产生的手续费等由付费用户承担。
  • 3. 因服务变更或经济状况的变化等因素,本公司可在合理范围内调整使用费用。
  • 4. 除非另有规定,付费用户无权要求退款。
  • 5. 若付费用户未在本公司规定的支付日期前支付费用,本公司可按年14.6%的比例按日计算延迟损害金,并附加至使用费用中一并收取。

第8条(使用环境的准备)

使用本服务所需的通信费用(包括下载和使用软件产生的通信费用)及通信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并负责准备。但本公司不保证本网站在用户的设备上能正常运行。在通过API对接等方式提供数据时,用户仍需对环境准备负责,本公司不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9条(ID等)

  • 1. 使用用户的ID等进行的所有行为均归用户所有,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 2. 用户需自行负责保管ID等的机密性,不得将其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 3. 若用户的ID等被盗用、泄露或遭第三方不正当使用,除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需赔偿因此给本公司、其他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害。
  • 4. 若发现ID等被盗或不正当使用,用户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按照本公司的指示进行处理。

第10条(用户信息的变更)

  • 1. 用户信息应始终保持完整且最新,若用户信息发生变更,用户需及时通过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如未特别指定,则为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本公司。
  • 2. 若因未通知或通知内容错误导致用户损失,除非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禁止行为)

  • (1) 向本公司提供虚假申报
  • (2) 使用本服务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用于第6条规定的使用目的以外的目的(本公司事先允许的情况除外)
  • (3) 侵害或可能侵害本公司或第三方的财产(包括知识产权)、隐私或信用等
  • (4) 进行或可能进行非法侵害本公司或第三方利益的行为
  • (5) 使用或发送计算机病毒等有害程序,或有此风险的行为
  • (6) 不正当使用或获取第三方的ID等,或让第三方使用用户的ID等
  • (7) 其他妨碍本公司业务、本服务的执行或通信设备的行为
  • (8) 复制、翻译、修改本服务提供的信息
  • (9) 出售、分发、再许可、公开传播本服务及数据
  • (10) 使第三方复制或商用本数据
  • (11) 反编译、逆向工程、解析本服务的源代码
  • (12) 为非本服务目的而爬取、复制或保存本数据的内容
  • (13) 在合同期内直接或间接运营与本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 (14)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12条(付费用户的合同期间及更新)

  • 1. 付费用户的合同期限为自合同成立日起一年,若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未有任何一方提出不更新的通知,则合同在相同条件下自动更新一年,之后同理。
  • 2. 付费用户在合同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第13条(公司解除合同的权利)

  • (1) 未支付第7条规定的使用费用
  • (2) 违反本条款且经催告后仍未纠正
  • (3) 不正当使用ID等
  • (4) 从事第11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 (5) 发现用户过去被本公司解除合同
  • (6) 用户未适当管理ID等或让第三方使用
  • (7) 使用本服务进行非法行为
  • (8) 发生财产被扣押、强制执行等
  • (9) 启动破产或公司重整等法律程序
  • (10) 解散或转让重要业务
  • (11) 被手形交换所停止交易
  • (12) 被税务机关执行滞纳处分
  • (13) 受到行政处分
  • (14) 不同意条款变更
  • (15) 本公司认为用户不适当的其他情况

2. 若本公司根据前款解除合同,可删除用户信息。

3. 用户若因违反前款规定给本公司造成损害,应予赔偿。

4. 被本公司解除合同的用户,除非本公司特别允许,不能再次签订使用合同。

第14条(本服务的暂停)

  • (1) 本服务所需的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维护
  • (2) 因电信运营商中止服务或其他第三方行为导致无法提供服务
  • (3)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提供服务
  • (4) 因法律规定或行政命令无法提供服务
  • (5) 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或不可避免的情况

2. 因前款导致的服务暂停,本公司不承担用户或第三方的任何责任。

第15条(本服务的变更、中止或结束)

  • 1. 除前条所述情况外,本公司可根据自身判断,变更、追加、中止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
  • 2. 本公司将在前款变更、追加、中止或终止服务时,提前通知用户。但紧急情况下不在此限。
  • 3. 若本公司终止全部服务,将根据已使用的天数退还付费用户的部分费用。

第16条(排除反社会势力)

  • (1) 自身及高管不属于《防止暴力团体不正当行为法》规定的暴力团体及其相关组织成员
  • (2) 自身及高管从未属于反社会势力
  • (3) 自身及高管未向反社会势力提供资金或服务,并且与其无任何交易或关系

2. 一旦发现违反前款规定,双方需立即通知对方。

3. 若任何一方违反第1项规定,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责任。

第17条(免责及责任限制)

  • 1. 本公司尽最大努力确保本服务在推荐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 2.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适合用户的特定目的,符合用户的预期功能或价值,或无使用问题。
  • 3. 本公司对于因系统故障、服务暂停、数据丢失等引起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除非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第18条(知识产权)

本服务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归属于本公司或合法权利人。本使用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向用户授予超出本服务使用所需范围的知识产权使用许可。未经本公司事先许可,用户不得超出本服务使用所需范围进行公开传播、分发、转让、出租、公开、向第三方提供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本服务或本数据。

第19条(用户的自我责任)

  • 1. 用户保证,在本网站上自行注册、输入及发送的信息,其拥有合法权利,并且该信息真实、准确,且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 2. 对于通过使用本服务进行的任何行为及其产生的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 3. 如果因使用本服务而与第三方发生争议,用户需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进行赔偿。

第20条(损害赔偿)

  • 1. 用户若违反本条款,并因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害,需向本公司赔偿该损害。
  • 2. 无论本条款或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其他协议如何规定,如果本公司需对用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仅限于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直接且合理的损害,赔偿金额上限为用户在过去一年内向本公司支付的服务使用费。

第21条(让代理商使用本服务的情况下)

  • 1. 用户仅在与本公司及其代理商(以下称为“代理商”)达成单独协议的情况下,允许代理商使用本服务。
  • 2. 在代理商使用本服务的情况下,除另有协议外,本条款(第7条除外)适用于代理商。
  • 3. 用户的服务使用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代理商的使用也将同时终止。
  • 4. 用户若要停止代理商使用本服务,需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第22条(委托)

本公司可以将本服务相关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委托给第三方。

第23条(保密义务)

  • 1. 用户及本公司将把使用合同的内容、过程及结果,以及为履行使用合同而提供的技术、业务及其他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视为机密,仅限于为提供和使用本服务的目的使用。
  • 以下各项不视为保密信息:
    • (1) 在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披露方已合法持有的信息;
    • (2) 在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从有合法权利的第三方正当获得的信息;
    • (3) 未依赖于披露方提供的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 (4) 披露后非因接收方责任已公开的信息;
    • (5) 披露时已公开的信息。
  • 2. 接收方若要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需事先取得披露方的书面同意。
  • 3. 即使取得披露方同意,接收方需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并对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 4. 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接收方可在通知披露方后向相应机构披露必要的保密信息。
  • 5. 未经披露方同意,接收方不得复制、修改或反编译保密信息。
  • 6. 当保密信息不再需要时,接收方应立即返还或按披露方指示处理。
  • 7. 用户应在本公司指定的地点处理保密信息,并遵守相关规定。
  • 8. 本公司可要求用户报告保密信息管理措施,并在管理不足时要求改进。
  • 9. 本公司可对本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在去除身份信息后用于业务用途。

第24条(个人信息)

  • 1. 本公司对个人信息的处理遵循本公司的隐私政策。
  • 2. 即使使用合同结束,本公司仍可在隐私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继续使用个人信息。

第25条(Cookie的使用)

用户确认并同意,本公司依据隐私政策及Cookie政策(以下称为“两项政策”),为提升本服务的质量而使用Cookie。

第26条(权利义务的禁止转让)

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用户不得将本使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为担保提供。

第27条(重要事项的通知)

若用户因解散、合并、公司分立或其他组织变更,可能影响本使用合同的履行,需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协商相应对策。

第28条(可分性)

即使本条款的某项条款或部分条款被判定为无效,其余部分仍继续有效。

第29条(适用法律)

本条款及使用合同适用日本法律,并根据日本法律履行和解释。

第30条(管辖法院)

如本条款或使用合同引起诉讼,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的专属管辖法院。

第31条(存续条款)

第7条、第9条、第10条、第16条至第20条、第23条至第30条及本条款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第23条在合同终止后三年内继续有效。

第32条(协商事项)

本条款或使用合同中未载明的事项以及对本条款或使用合同的解释产生疑问时,由本公司与用户协商解决。

第33条(附带服务的特别条款)

本公司可与外部服务提供商合作,提供本服务的附加功能或相关服务,相关特别条款载于附加条款中。

2019年10月15日制定・施行
2020年3月31日改定
2022年1月12日改定
2023年4月1日改定
2023年10月10日改定
2024年7月1日改定
2024年10月1日改定
以上

生成AI联动服务中信息处理的特别条款

第1条(总则)

  • 1. 本“生成AI联动服务中信息处理的特别条款”(以下称为“本特别条款”)旨在规定,在本服务的附加功能或附带的其他服务(以下称为“附加功能等”)中,提供与这些服务联动的生成AI服务(以下称为“AI服务”)时,适用的特别条款。
  • 2. 本特别条款中使用的术语,除文中另有明确不同定义外,遵循“Nint服务共同使用条款”(以下称为“本条款”)中的定义。
  • 3. 若本特别条款的规定与本条款的规定有冲突或实质性差异时,本特别条款优先适用,未载明事项则依照本条款处理。

第2条(AI服务的使用)

  • 1. 本公司所使用的AI服务由OpenAI, L.L.C(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ChatGPT API”构成(如公司名称变更或组织重组,指变更后的公司或重组后提供AI服务的公司)。
  • 2. 用户可通过本公司将本服务内的信息联动至AI服务,并基于此获取生成物(包括简易数据分析报告,但不限于此,以下称为“生成物”),用于自身目的。
  • 3. 用户事先同意将信息联动至AI服务,并对此不提出异议。
  • 4. 用户不得将生成物提供给特定第三方或不特定多数人,也不得公开(包括使之可公开访问)或进行商业使用。
  • 5. 用户须在AI服务提供方规定的遵守事项等范围内使用生成物。

第3条(权利关系)

  • 1. 若生成物产生著作权等权利,则该权利归属于用户,但本公司保留在生成时已拥有的权利。用户享有的权利受本特别条款规定的条件限制。
  • 2. 用户同意本公司在以下范围内使用及再利用生成物(包括为达成以下目的向第三方提供)并同意不行使生成物相关的著作权人格权:
    • (1) 提升或改善本服务或附加功能等的质量和性能;
    • (2) 开发新服务或新附加功能等;
    • (3) 本公司业务活动所需的其他目的。
  • 3. 用户承认,由于AI服务的性质,生成物可能与其他用户通过AI服务生成的生成物相同或类似,且同意不对这些生成物主张任何权利。

第4条(信息处理)

用户承认,联动至AI服务的信息不会用于AI服务的机器学习,但可能在AI服务提供方规定的一定期间内保存。

第5条(免责等)

  • 1. 本公司不保证生成物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有用性,也不保证生成物适合用户的特定使用目的、不会侵犯第三方权利或能实现用户预期的结果。
  • 2. 本公司不保证用户能在所有操作系统和网页浏览器中顺利使用附加功能,也无义务为此进行兼容性测试或改进。
  • 3. 本公司不保证附加功能等不会出现中断、中止或其他问题。
  • 4. 本公司尽力确保附加功能等无漏洞,但附加功能等是在现状下提供的,本公司不保证没有漏洞或缺陷。
  • 5. 用户应自行承担生成物及AI服务相关使用所产生或引起的所有损害赔偿、损失或与第三方的争议,并同意不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索赔。

第6条(存续条款)

即使本使用合同终止,其原因如何,本条以及第2条第4项、第5项,第3条,第4条及第5条的规定仍然有效。

2023年10月10日制定施行
2024年10月1日改定
以上